爱德华王子为什么是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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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的头衔低于公爵,低于王子,低于侯爵(虽然侯爵从未被用作王室头衔)。据说,爱德华王子之所以选择“威塞克斯伯爵”这个名字,是因为这个名字与爱德华最喜欢的**《莎翁情史》中有一个角色的名字“威塞克斯伯爵”有关。

对爱德华和索菲来说,情况可能更糟,他可能没有任何头衔(就像前面提到的肯特的迈克尔王子和公主),所以索菲只能说:“Her Royal Highness the Princess Edward”,或者更简短地说,“Princess Edward”。

但这一切仍然不能解释为什么爱德华不能成为公爵。女王的两个孙辈被封为剑桥公爵和苏塞克斯公爵,而为什么爱德华王子不能呢?

据官方消息称,这是因为菲利普亲王去世后,爱德华王子将获得爱丁堡公爵的头衔,以继续现任公爵的工作。尽管这个声明和保证会发生,但由于继承法,它不会是直接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会发生!

人物简介:

爱德华·安东尼·理查德·路易斯(Edward Antony Richard Louis),威塞克斯伯爵,即爱德华王子(Prince Edward,,Earl of Wessex,1964年3月10日-),出生于伦敦白金汉宫,毕业于剑桥大学,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和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的第三子,是英国王位第13顺位继承人。

1986年毕业入皇家海军服役,次年1月退役。此后多参与戏剧活动,曾参与《歌剧魅影》《猫》等剧的演出,后转入电视传媒行业。

阿伯丁伯爵的简介

第四代阿伯丁伯爵(1784-1860)Aberdeen,George Hamilton Gordon,4th Earl of英国首相(1852-1855)。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曾在哈罗公学和剑桥大学受教育。1801年承袭伯爵爵位。1806年成为苏格兰议会中贵族代表之一。1813-1814年人驻维也纳大使。

1828-1830年和1841-1846年两度任外交大臣。1852年为首组织联合内阁,一度曾极受欢迎。但在克里米亚战争期间的犹豫不定得之策和处置不当导致他辞职。他尽管身为托利党人,却支持天主教改革,并追随罗伯特·皮尔支持自由贸易。

要举出一位对事态发展明显小于第四代阿伯丁伯爵乔治·汉密尔顿·戈登的英国首相是困难的。人们还记得他的主要原因是,他领导的政府宣布和发动了克里米亚战争,而他本人是反对那场战争的。 这两个事实足以说明为什么阿伯丁在首相名册上不占有杰出地位。但是,这两个事实也促使人们产生低估他的声望和能力的倾向。他是在1855年被赶下台的。在此之前,下院以305票对148票通过了一项动议,要求成立一个调查驻克里米亚英军状况的特别委员会。但是,阿伯丁争辩说,自从滑铁卢战役结束以来,英国在军事上产生那种公认骇人听闻的缺陷的责任应当由所有有关大臣公正合理地分担。 然而,说他发动一场无准备之战和说他根本就不喜欢这场战争一样,都是无力的辩解。如果他争辩说,就像1854年的情况那样,这个国家想打仗,他的处境也不会好多少。阿伯丁是一位软弱的首相,他在这方面显得特别明显。他身不由己的被迫去执行一种他认为是错误的、也明明知道会带来灾难的政策。阿伯丁是位诚实、不无才能的人,但他的政治生涯的结局是可悲的。

威廉王子的妻子凯特会被授予剑桥公爵夫人,这和公主有什么区别?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公主/王妃 使用规范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公主/王妃”(Princess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这一头衔由君主(Sovereign)授予,一般来说,享有“公主/王妃”这一头衔的人被尊称为“殿下”(Her Royal Highness)。根据乔治五世国王1917年11月30日颁布的英皇制诰(Letters Patent)中规定,以下人等可以享有“公主/王妃”(Princess)这一头衔(title)以及“殿下”这一尊称(style)。

·英国君主之女

·英国君主之孙女

·英国君主之儿媳和孙媳(The wives of the sons and male-line grandsons of a British Sovereign)

·王储之孙媳

特例在后文中将有注明

公主/王妃Princesses of the Blood Royal and Princesses by Marriage

按现有规定,公主这一头衔英国君主之婚生女及孙女(legitimate daughters and the male-line granddaughters)持有,她们均是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potential successors to the throne)。她们终生享有“公主”这一头衔和“殿下”这一“尊称”。“公主”和“殿下”两词用在其教名前,而其他的誉称(title of honor)则放在教名后。从1714年到1917年,英国君主的曾孙女享有“大不列颠及爱尔兰”(Princes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公主之头衔以及“殿下”(Highness)这一尊称。1917年起,英国君主的曾孙女只享有“公爵之子女享有的头衔和尊称”。如现格罗斯特公爵之女,也即是乔治五世国王之曾孙女,被尊称为“达维娜?温莎**(The Lady Davina Windsor)”和“罗丝?温莎**(The Lady Rose Windsor)”。

王妃是指君主之子及孙子的合法妻子(recognized wives of the Sovereign's sons and male line grandsons)。一般来说,她们由于与王子的婚姻而得到“殿下”之尊称,守寡后也可保留这一尊称。但1996年8月21日,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颁布英皇制诰,宣布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王子”离婚后,前王妃会被剥夺“殿下”之尊称。

1772年王室婚姻法案通过后,有几例王子违反该法案成婚,导致其妻子被君主剥夺“殿下”这一称号的情况。如乔治三世之孙,剑桥公爵乔治王子,违例娶Sara(微博)h Louisa Fairbrother为妻,虽然英国法律中不存在“贵贱通婚”一说,但她始终没获得“剑桥公爵夫人”的头衔,也未获得“殿下”的尊称,她被称作“FitzGeorge夫人”。而这之中最为著名的案例是1937年5月27日,乔治六世颁布英皇制诰,规定温莎公爵之头衔和尊称“仅限其本人享有,其夫人及任何子裔均不得享有、继承对应头衔和尊称”。(to hold and enjoy for himself only the title style or attribute of Royal Highness so however that his wife and descendants if any shall not hold the said title style or attribute.")

和所有结婚后的王室女性一样,王子的妻子在其头衔中使用其丈夫之教名。如女男爵Marie-Christine von Reibnitz,在1978年嫁给肯特的麦克王子(Prince Michael of Kent)后,被称为“肯特的麦克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Michael of Kent.")。同样,Birgitte van Deurs在嫁给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子后,被称为“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Richard of Gloucester)。

有封爵者及王储的妻子的尊称略有不同。王储的妻子在婚后被称为“王储妃殿下(威尔士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The Princess of Wales)。皇族公爵(或伯爵)之妻子被称为“XX公爵(伯爵)夫人殿下”。如1974年,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子继承了其父的公爵爵位后,其妻的尊称变成了“格罗斯特公爵夫人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The Duchess of Gloucester)。

历史:英国王室成员使用“王子”、“公主”和“王妃”这些头衔以及“殿下”这一尊称的历史并不算长。1714年前,除了当然继承人(heir apparent)及其妻子以外,其他王室成员是否享有这些头衔和尊称并无明确规定。1301年起,英格兰国王(及以后的大不列颠国王和联合王国国王)(kings of England (and later Great Britain and the United Kingdom))之长子一般都享有“王储(威尔士王子)和切斯特伯爵”(Prince of Wales and Earl of Chester)的头衔,他们的妻子也都被称作“王储妃(威尔士王妃)”。

长公主(Princess Royal)这一头衔是1642年由Henrietta Maria王后设立的,她是查理一世的妻子,出生在法国,她的这一想法来自于法国长公主的Madame Royale的头衔。但君主的幼女和孙女是否享有“公主”这一头衔却并无规定。直到查理二世时,他的哥哥约克公爵,詹姆斯王子的两个女儿,后来都成为了女王,但她们却被称作“玛丽**”(The Lady Mary)和“安妮**”(The Lady Anne)。安妮女王在和丹麦的乔治王子的婚约中被给予“王妃”的头衔(styled princess in her marriage treaty to Prince George of Denmark),婚后被称为“丹麦的安妮王妃”。

乔治一世继位后,英国君主的子女,孙子女及曾孙子女开始自动享有“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王子/公主”(Prince or Princes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的头衔,其子女和孙子女享有“殿下”(Royal Highness)之头衔,曾孙子女享有“殿下”(Highness)之头衔。1864年1月30日,维多利亚女王在专利证中确认这一作法(第一个界定王子及其相应头衔的君主令(Act of the Prerogative)。

英皇制诰,王室许可证,Implied Grants

1864年以来,英国君主颁布过多条君主令,规范“公主”和“王妃”这两个头衔的使用。

1905年11月5日,爱德华七世命令其嘉德纹章院长(Garter King of Arms)在公报上宣布,其外孙女,Alexandra Duff **和Maud Duff **享有“殿下”(Highness)之尊称。地位仅次于享有“殿下”(Royal Highness)尊称的英国王室成员。同日,爱德华七世宣布其女,路易丝公主(Princess Louise)为“长公主”。

乔治五世在1919年2月25日的王室许可证中允许维多利亚女王的孙女康诺特的帕特丽霞公主(Princess Patricia of Connaught)在与英国海军司令官,尊敬的Alexander Ramsay婚后“放弃‘殿下’之尊称及大不列颠及爱尔兰公主之头衔”,改用“Patricia Ramsay”夫人之尊称(地位高于英格兰伯爵夫人)。但这些改变并不影响其王室成员之地位以及王位继承权。

1948年11月9日,乔治六世颁布英皇制诰,赐予爱丁堡公爵及伊丽莎白公主之子女“联合王国王子/公主”之 头衔及“殿下”的尊称。因此,长公主出生起便享有“爱丁堡的安妮公主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Anne of Edinburgh)之尊称。在颁布该英皇制诰之前,她应该被按照其公爵之女的身份被尊称为“安妮?蒙巴顿**”(The Lady Anne Mountbatten),但即使如此,其母继位后她的尊称也会按照君主之女发生改变。

1974年,伊丽莎白二世请求格罗斯特公爵亨利王子之遗孀,格罗斯特公爵夫人使用爱丽思王妃之尊称。虽然并未颁布英皇制诰,但她享有英国王妃之尊称。这一改变主要是为了把她和她儿媳,现任格罗斯特公爵夫人,格罗斯特公爵理查德王子的妻子分别开来。

2003年,埃塞克斯伯爵夫妇决定其女应该被尊称为“路易丝温莎**”(Lady Louise Windsor)而放弃“埃塞克斯的路易斯公主殿下”(HRH Princess Louise of Wessex)之称。这是他们夫妇私人的决定,并得到了女王的许可。但根据1917年11月30日的英皇制诰,路易斯**享有使用“公主”头衔以及“殿下”尊称的权利。

公主/王妃尊称

君主之女:××(教名)公主殿下

君主之孙女:××(封爵)的××(教名)公主殿下,封爵是其父封地名,如肯特的亚历山德拉公主殿下。

君主之儿媳/孙媳:××(其丈夫之教名)王妃殿下,或“××(丈夫的封爵)公爵/伯爵夫人殿下”。

长公主一般被尊称为长公主殿下

公主出嫁时会采用丈夫之封号,如封号高于其自己的,会采用丈夫封号的对应体。如丈夫享有爵位,一般她会被尊称为××(自己的教名)公主,其后是丈夫爵位的对应体。如路易丝公主,Argyall公爵夫人,爱丽思公主,Athlone伯爵夫人。

伯爵世家出身戴安娜,为何被英国人称为“平民王妃

其实英国王室真正的平民公主,第一个嫁给王子的灰姑娘,其实是现在的剑桥公爵夫人凯特——。爱德华斯潘塞伯爵最小的女儿戴安娜从小就被称为“戴安娜女士”。她是来自贵族家庭的贵族**,不是真正的平民,甚至不是灰姑娘。

看看戴安娜结婚时戴的皇冠和珠宝。它们是从她的家族传下来的。尤其是这顶王冠,也被称为“斯潘塞之冠”,属于斯潘塞的传家宝。后来,两位货真价实的平民公主卡特和梅根在婚礼上借用了她们的王冠。

有人说斯潘塞家族出身羊毛商人,所以虽然你是伯爵,但你并不被其他贵族喜欢。其实说家庭背景低是相对的。与世卫组织相比,总的来说,斯潘塞家族是一个植根于洪妙的贵族家族。

斯宾塞家族第一伯爵是查理一世(1600年至1649年1月30日被克伦威尔送上断头台的那位)花3000英镑买下的爵位。在随后的数百年间,它在贵族圈和政商界流行开来,一直是白金汉宫的宠儿。

1693年,在斯潘塞伯爵在斯潘塞公馆主持的一次贵宾会议上,英王威廉三世同意限制王权,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从此步入正轨。当威廉三世国王于1714年去世时,斯宾塞家族和其他贵族一起,帮助汉诺威的王储登上王位,成为乔治一世,并建立了汉诺威王室。斯潘塞伯爵成了“开国英雄”。

数百年来,斯宾塞家族与皇室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戴安娜的父亲斯潘塞八世是乔治六世国王和伊丽莎白女王的宫廷侍从,曾经和女王的妹妹玛格利特公主约会过。戴安娜的祖母是一位男爵夫人,一位著名的钢琴家,她是英国王太后最好的朋友。

1954年,戴安娜的父母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由王室奉献。伊丽莎白女王和王太后亲自前来参加。这场婚礼相当体面高调,被称为“当年上流社会最受瞩目的婚礼”。

结婚后,斯潘塞伯爵和他的妻子一直担心他们的儿子,因为——人真的有一个头衔可以继承!

1961年7月1日,戴安娜降临人世,斯宾塞家族再次遭受沉重打击。所有人都认为戴安娜是多余的,甚至戴安娜的孩子也有自己的想法。约翰斯宾塞(Johnspencer)和他的妻子因为不能生儿子而闹了很多矛盾(这件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当时所有的人类都上了太空,英国贵族试图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自杀,就像几百年前一样)。

直到4年后,伯爵夫人为斯宾塞家族生下了一个男孩。然而,几年后,厄尔斯潘塞和他的妻子因为出轨而离婚,戴安娜的童年非常不幸。

因此,就地位而言,斯潘塞伯爵算得上是英国的老贵族,地位不低。然而,此前的英国王室继承人大多在欧洲王室“体系”内结婚。例如,伊丽莎白女王的丈夫是一位希腊王子。虽然斯潘塞伯爵拥有贵族身份,但他没有任何可追溯的皇室血统。所以所谓“布衣”是相对于皇室血统而言的。

此外,戴安娜也来自离异家庭。她是个人渣,高中没毕业,嫁到剑桥,在部队服役,见过世面的皇太子。她几乎不是一个害羞的灰姑娘。

其实“老百姓”这个词更多指的是戴安娜的行为。

戴安娜王妃是个自由奔放的**姐,很接地气,不像其他贵族家庭那么难相处,有距离感。婚后,她投身于公共服务和慈善事业,成为20世纪末著名的慈善募捐名人。

更何况,他们不像其他名人,只喜欢在媒体的闪光灯下高调捐款,或者在一些豪华的论坛上蹭嘴。

她宣布支持国际反地雷组织,这是从她自己走进雷区的行动开始的。

无论种族,国籍,肤色,她都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

没有施舍者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

近距离接触被普通人变色的麻风病人。

1987年,当很多人还认为艾滋病可以通过轻微接触甚至“呼吸”传播时,戴安娜王妃就坐在一名艾滋病患者旁边,主动握住他的手。她告诉世人,艾滋病患者需要的是更多的热情和关爱,而不是孤立。

她的“共性”也深深影响了她的两个儿子,就像小时候母亲为两兄弟营造的自由平等的氛围。威廉和哈里将这种精神带入了他们的成年生活。比如现在,乔治王子不选择传统的贵族学校,而是去一个普通的学前班,和普通的孩子做同学。

改革后的哈里王子热衷于慈善事业,非常关注全球儿童问题和艾滋病。

2018年7月,哈里王子出席第22届国际艾滋病大会时,主动与艾滋病儿童亲密拥抱。这也是对他母亲的一种怀念和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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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788年1月22日出生在一个古老没落的贵族家庭。父亲曾供职于英国海军,母亲是英格兰人。父亲将母亲的财产挥霍尽净,为避债逃到法国,并于1791年于异乡。拜伦跟随母亲在苏格兰度过了贫穷而孤寂的童年。十岁时,继承了家族的爵位与庄园。父母的离异,他自己的生理残疾,苏格兰大自然的风光以及乡间的朴实生活,在拜伦幼年的心灵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1801年拜伦就读于哈罗中学,1805年入剑桥大学。

1809年大学毕业之后,拜伦在贵族院获得了世袭议员的席位,但却受到歧视。于是拜伦带着一种愤懑的心情离开了祖国,先后游历了葡萄牙、西班牙、马耳他、阿尔巴尼亚、希腊、土耳其等地。当时这些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正在发展,资产阶级民主运动也正在开始,这次旅行大大开拓了诗人的社会政治视野。

1811年7月拜伦回到英国,这次旅行孕育了后来的《东方叙事诗》,并在归途中创作了《恰尔德·哈罗德游记》的第一、二章,内容就是这次出国游历的所见所闻。

1816年4月拜伦离开英国,途径比利时时到了瑞士,在这里他结识了英国另一位伟大的诗人雪莱,并在思想和创作上接受了雪莱的影响。初到瑞士时,他因个人忧患而深深痛苦。波旁王朝复辟后欧洲势力的加强,越发使诗人感到忧郁和孤独。但欧洲社会巨大的动荡,引起他对人类命运的思索和焦虑,这又使诗人的内心激动不已。这个时期所写的长诗《锡隆的囚徒》和诗剧《曼弗雷德》等就突出地反映了诗人在国外流亡生活初期的痛苦和悲哀,以及内心剧烈的矛盾。

1816年10月拜伦来到意大利。当时意大利正遭受奥地利的奴役,革命运动正兴起。拜伦同为民族自由而战的爱国志士密切的交往,并在1820年参加了意大利有名的烧炭党的秘密组织,投身火热的斗争;在诗歌的创作中,他丢掉浪漫主义的幻想而走向现实,进入了他一生中最光辉灿烂的时期。为了激励意大利人民的斗争,拜伦创作了《塔索的悲哀》(1817)、《威尼斯颂》(1819)、《但丁的预言》(1812)等。

诗人私生活浪漫放荡,恋爱事件层出不穷。在《异教徒》(1813)、《阿比多斯的新娘》(1813)、《海盗》(1814)、《莱拉》(1814)等诗中均有所反映。1815年结婚后,其妻因谣传拜伦另有所欢,在生下孩子后于1816年1月离开拜伦回父母家居住。两人获准分居后,拜伦于1816年4月出国,此后没有回过英国。 [编辑本段]诗歌特点  乔治·戈登·拜伦在他的诗歌里塑造了一批“拜伦式英雄”,他们孤傲、狂热、浪漫,却充满了反抗精神。他们内心充满了孤独与苦闷,却又蔑视群小。恰尔德·哈罗德是拜伦诗歌中第一个“拜伦式英雄”。拜伦诗中最具有代表性、战斗性,也是最辉煌的作品是他的长诗《唐璜》,诗中描绘了西班牙贵族子弟唐璜的游历、恋爱及冒险等浪漫故事,揭露了社会中黑暗、丑恶、虚伪的一面,奏响了为自由、幸福和解放而斗争的战歌。 [编辑本段]作品一览  拜伦是多产诗人,1833年出版的拜伦诗集,有17卷之多。拜伦著名的诗有:

《闲散的时光》

《当初我们两分别》(text on Wikisource)

《给一位淑女》

《雅典的女郎》

《希腊战歌》

《她走在美丽的光彩里》(text on Wikisource)

《我见过你哭》

《我给你的项链》

《写给奥古斯塔》

《普罗米修斯》

《锡雍的囚徒》(text on Wikisource)

《给托马斯·穆尔》

《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

《唐·璜》

译本

《拜伦诗选》:(英)拜伦著/查良铮译 ISBN 7-5607-1932-5

《拜伦诗选》:(英)拜伦著/骆继光、温晓红译 ISBN 7-80505-710-9 [编辑本段]历史评价  ——来自《西方哲学史》

19世纪和现在的时代比较起来,显得理性、进步而满足;然而当代的一些和这相反的性质,在自由主义的乐观时期也是许多最出色的人物所具有的。如果我们不把人作为艺术家或发现者来看,不作为投合或不投合自己的口味的人来看,而是当作一种力量,当作社会结构、价值判断或理智见解的变化原因来考察,便觉得由于最近的事态发展,我们的评价不得不重新大大调整一番,有些人不如已往看来重要了,而有些人却比已往看来重要了。在比已往看来重要的人当中,拜伦应有一个崇高的位置。在欧洲大陆上,这种看法不会显得出人意料,但是在英语世界,大家可能认为这种看法很奇怪。拜伦发生影响的地方是在欧洲大陆上,寻找他的精神苗裔也不要在英国去寻找。在我们大多数人认为,他的诗往往是低劣的,他的情调往往是华而不雅的,但是在国外,他的情感方式和他的人生观经过了传播、发扬和变质,广泛流行,以至于成为重大事件的因素。

拜伦在当时是贵族叛逆者的典型代表,贵族叛逆者和农民叛乱或无产阶级叛乱的领袖是十分不同类型的人。饿着肚子的人不需要精心雕琢的哲学来刺激不满或者给不满找解释,任何这类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只是有闲富人的娱乐。他们想要别人现有的东西并不想要什么捉摸不着的形而上学的好处。虽然像中古时讲共产主义叛逆者那样,他们也可能宣扬基督徒的爱,但是他们这样做的真实理由非常简单:有钱有势的人缺乏这种爱造成了穷人的苦难,而在叛乱的同志们之间有这种爱,他们认为对于成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斗争的经验使人对爱的力量感到绝望,剩下赤裸裸的恨当作推进的动力。这种类型的叛逆者假若像马克思那样,创造一种哲学,便创造一种专门打算证明他的党派最后要胜利的哲学,而不创造关于价值的哲学。他的价值仍旧是原始的:有足够吃的就是善,其余的事情是空谈。没有一个挨着饿的人可能会有旁的想法。

贵族叛逆者既然有足够吃的,必定有其他的不满原因。我所说的叛逆者并不包括暂时不当权的派系的首领,只包括那些自己的哲学要求超乎个人成功以上的变革的人。也可能权力欲是他们的不满的潜在根源,但是在他们的有意识的思想中却存在着对现世政治的非难,这种非难如果充分深入,便采取提坦式无边无际的自我主张的形式,或者,在保留一些迷信的人身上,采取撒但主义的形式。这两种成分在拜伦身上都找得到。这两种成分主要通过他所影响的人,在不大可以看作贵族阶层的广大社会阶层中流行开。

贵族式的叛逆哲学,随着成长、发展、而且在接近成熟时发生转变,曾经是从拿破仑败亡后的烧炭党到1933年的大得势一连长串革命运动的精神源泉;在每个阶段,这种叛逆哲学都在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中间灌注了一种相应的思想情感方式。

很明显,一个贵族如果他的气质和环境不有点什么特别,便不会成为叛逆者。拜伦的环境是非常特别的。他对最幼小时候的回忆就是他父母的争吵;他的母亲是一个残酷得叫他害怕、庸俗得让他卑视的女人;他的保姆兼有恶性和严格无比的加尔文主义神学;他的跛脚让他满心羞惭,在学校里阻碍他成为群体的一员。度过了一段穷苦生活后,在十岁时他突然作了勋爵,成为纽斯提德府的业主。他继承的是他的叔祖父,他那位叔祖父“恶勋爵”三十三年前在决斗中杀了一个人,从此以后四邻见弃。拜伦族向来是个放纵不法的家系,他母亲的先辈哥登族甚至更是如此。这孩子在阿伯丁的一个贫巷的污秽中生活过之后,当然为自己的爵号和府第而欢欣,一心愿取得他祖先的性格以感谢他们给予的土地。就算近年来他们的好斗心让他们陷入了困境,他听说在前些世纪好斗心曾给他们带来了名声。有一首他的最早期的诗《离去纽斯提德府的时际》(On Leaving Newstead Abbey),叙述他在当时的感情,那是对曾经在十字军中、在克雷西、在马斯顿荒原作过战的祖先的仰慕之情。他用这样的虔诚决心来作诗的收尾:他要像你们一样生,或者要像你们一样;尸体腐坏后,愿他的骨骸和你们的混在一起。

这不是一个叛逆者的心情,却让人联想起模仿中古采臣的近代贵族“恰尔德”哈洛尔德。当他作大学生时,初次得到了自己的收入,他写道他感觉自己独立自主像“自铸钱币的德意志邦主似的,或者像一个根本不铸钱币、却享有更宝贵的东西即‘自由’的柴罗基人酋长似的。我欢喜欲狂地提到那位女神,因为我的可爱的妈妈真是太暴虐了。”

拜伦后来写出了大量歌颂自由的崇高诗篇,但是我们必须知道,他所歌颂的自由是德意志邦主或柴罗基人酋长的自由,并不是普通凡人想来也可以享有的那种劣等自由。

他的贵族亲戚们不管他的家世和他的爵号,对他敬而远之,使他感觉自己在社交上和他们不是同群。他的母亲是人所厌恶已极的,大家也拿猜疑的眼光来看他。他知道她是庸俗的,暗中害怕他自己有同样的缺陷。由此就产生了他所特有的那种势利与叛逆的奇妙混合。假如他作不了近代派的绅士,他就要作一个像他的参加过十字军的祖先那种风格的大胆的采臣,或者也许要作像皇帝党首领那种较为凶猛的、但更加浪漫风格的大胆的采臣——他们在踏步走向光辉的灭亡的途程中一面诅咒着神和人。中世纪的骑士小说和历史成了他的礼仪课本。他像霍恩施陶芬皇族一样作孽犯罪,又像十字军战士一样,在和回教徒战斗时去。

他的羞怯和孤独感促使他从恋爱中寻找安慰,但是由于他不自觉地是在寻求一个母亲而不是在寻求一个,所以除奥古斯塔外,所有人都使他失望了。1816年他对雪莱自称是“美以美会教徒、加尔文派教徒、奥古斯丁派教徒”,他一直没摆脱开的加尔文派信仰使他感觉自己的生活方式是邪恶的;但是他对自己说,邪恶是他的血统中的遗传祸害,是全能的神给他注定的恶运。假若事实当真如此,既然他必须出色,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罪人,敢于做超过那些他想轻视的时髦登徒子们的勇气以外的越轨的事。

他真挚地爱着奥古斯塔,因为她是属于他那个血统的——属于拜伦家的伊实玛利族系的——而且更单纯地也因为她对他的日常幸福有一种作姐姐的亲切照顾。但是这还不是她要献给他的全部东西。由于她的纯朴和她的亲切的温和性情,她成了供给他极愉快的孤芳自赏的悔恨的手段。他可以感觉自己堪和最大的罪人匹敌——是跟曼弗里德、该隐、几乎就是跟撒但同等的人。这位加尔文派教徒、这位贵族、这位叛逆者同样都得到了满足;这位由于失掉人世间唯一还能在心中引起怜爱柔情的人而伤痛的浪漫情人也满足了。

拜伦虽然感觉自己可以和撒但匹敌,却从来不十分敢把自己放在神的位置上。傲慢的发展过程中以下这一步尼采做到了,他说:“假使有众神,咱不是神怎么能忍受所·以没有众神。”注意这个推理中没吐露的前提:“凡是伤咱的自尊心的事情,都必须断定是错的。”尼采和拜伦一样,也受了宗教的教养,甚至程度更深,但是因为他具备较高明的理智,所以找到了一条比撒但主义高明的逃避现实的道路。不过尼采对拜伦始终是非常同情的。他讲:

“悲剧就在于,如果我们在情感和理智中有严格的求真方法,我们便无法相信宗教和形而上学里的教条,但是另一方面,通过人性的发展,我们已经变得十分娇弱敏感地痛苦,需要一种最高的拯救和安慰的手段。由此便产生人会因为他所认识的真理而流血至的危险。拜伦用不朽的诗句表达出这一点:

知识是悲苦:知道得最多的人必定最深地悲叹一条不祥的真理——知识的树不是生命的树。”

有时候拜伦也偶尔比较接近尼采的观点。但是一般说拜伦的伦理见解和他的实际行动相反,始终是严格传统式的。

伟大人物在尼采看来像神一样;在拜伦看来,通常是和他自己在战斗的泰坦。不过有时候他也描绘出一个和“查拉图士特拉”不无相似的贤人——“海盗”,他在和部下们的交往上,更掌握他们的灵魂用那制人的手段领导卑劣的人心,使之寒栗昏乱。

就是这位英雄“过分憎恨人类以至于不感觉痛悔”。这里的一个脚注断然地讲这“海盗”是符合人性实际的,因为汪达尔人的国王干瑟里克、皇帝党暴君艾济利诺和路易西安纳的某个海盗都表现出同样的特性。

拜伦搜寻英雄,并不是非限于东地中海各国和中世纪不可,因为给拿破仑加上一件浪漫主义的外衣是不难的。拿破仑对十九世纪时欧洲人的想象的影响深极了;克劳泽维茨、斯当达尔、海涅,费希特和尼采的思想,意大利爱国者的行动,都受到了他的精神感召。他的阴魂在整个时代昂首阔步,这唯一强大得可以起而反抗工业主义和商业贸易的力量,对和平论与经营商店倾注一阵嘲笑。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打算被除这个幽灵,但是劳而无功,因为这鬼怪从来也没有比现在势力更大了。

在“百日江山”期间,拜伦公开表示他希望拿破仑胜利的心愿,当他听到滑铁卢的败绩时,他说:“我真难过了”。

只有一度他暂时对他的英雄感到了厌恶:那是在1814年,当时自杀(在他认为)要比退位来得体面。那时候,他从华盛顿的美德寻求安慰,但是拿破仑从埃尔巴岛一回来,这种努力就不再需要了。当拜伦的时候,在法国“许多报纸上讲本世纪的两大伟人拿破仑和拜伦几乎同时弃世了”。卡莱尔在当时认为拜伦是“欧洲最高尚的人士”,感觉他好像“丧失了一个弟兄”;他后来喜欢上歌德,但是仍旧把拜伦和拿破仑相提并论:

“对于你的那些高尚人士来说,以这种或那种地方语言发表某个这样的艺术作品,几乎成了必需的事。因为正当地讲,除了说这是你在跟恶魔堂堂正正开始交战以前同它的争论而外还是什么呢?你的拜伦用诗和散文及大量其他东西发表了他的《乔治勋爵的悲伤》:你的波拿巴特以惊人的大气派上演了他的歌剧《拿破仑的悲伤》;配的音乐是大炮齐鸣和满世界的叫喊;他的舞台照明就是漫天大火;他的韵律和宣叙调就是列成战阵的军士的步伐声和陷落中的城市的声响。”的确,再往后三章,卡莱尔发出断然的号令:“合起你的拜伦,打开你的歌德”。但是拜伦是渗在他的血脉里的,而歌德始终是一个志趣。

在卡莱尔看来,歌德和拜伦是对立人物;在阿尔夫雷·德·缪塞看来,他们是往快活的高卢灵魂中灌注忧郁毒素这场罪恶勾当里的同谋犯。那个时代的大多数法国青年似乎只是通过《维特的悲伤》(The Sorrows of Werther)认识歌德的,根本不认识奥林帕斯神式的歌德。缪塞责备拜伦没有从亚得里亚海和贵丘里伯爵夫人得到安慰——这话不对,因为他在认识她以后就不再写《曼弗里德》了。但是《唐璜》在法国和歌德的比较愉快的诗同样少有人读。尽管有缪塞的恶评,从那时以来大部分法国诗人一向以拜伦式的不幸作为他们吟咏的最好材料。

在缪塞看来,只是在拿破仑以后拜伦和歌德才算世纪的最大天才。缪塞生在1810年,是属于他在一首关于法兰西帝国的盛衰荣辱的叙事抒情诗里形容的“concusent redeux batailles”(两次战役之间孕育的)那个世代的一人。在德国,对于拿破仑的感情比较分歧。有像海涅那样的人,把他看成自由主义的强有力的传播者,农奴制的破坏者,正统主义的仇敌,让世袭小邦主发抖的人;也有一些人把他看作基督之敌,以高贵的德意志民族的破坏者自命的人,是一个彻底证明了条顿美德只有靠对法国的难消解的憎恨才能得到保全的不义之徒。俾斯麦完成了一个综合:拿破仑总归还是基督之敌,然而不是单单要憎恶的、而是应效法的基督之敌。尼采承认这个折衷,他怀着令人毛骨悚然他喜悦讲古典的战争时代就要到来了,这恩惠不是法国大革命而是拿破仑给予我们的。就这样,拜伦的遗产——民族主义、撒旦主义和英雄崇拜,成了德意志精神复合体的一部分。

拜伦并不温和,却暴烈得像大雷雨一样。他讲卢梭的话,对他自己也用得上。他说卢梭是在炽情上投下魅惑、由苦恼绞榨出滔滔雄辩者……

然而他知道怎样给疯狂加上美装,在错误的行动思想上涂抹一层绝妙的色调。

但是这两人之间有着深刻的区别。卢梭是感伤的,拜伦是热狂的;卢梭的懦怯暴露在外表,拜伦的懦怯隐藏在内里;卢梭赞赏美德,只要是纯朴的美德,而拜伦赞赏罪恶,只要是霹雳雷火般的罪恶。这种区别虽然不过是反社会本能的反抗中两个阶段的区别,还是很重要的,它表现出运动正在发展的方向。

乔治·戈登·拜伦在希腊必须承认,拜伦的浪漫主义只有一半真诚。有时候,他会说波普的诗比他自己的诗好,但是这个意见多半也只是他在某种心情下的想法。世人向来一味要把拜伦简单化,删掉他的广大无边的绝望及对人类的明言轻蔑中的故作姿态的因素。拜伦和许多其他著名人物一样,当作神话人物来看的他比真实的他重要。看作一个神话人物,特别在欧洲大陆上他的重要性大极了。

其他

人们认为拜伦勋爵比任何其他诗人更象自己创造的英雄人物——即富于浪漫色彩的旅游者恰尔德·哈罗德;被社会摈弃的曼弗雷德;愤世嫉俗,铁石心肠的情人唐·璜。虽然拜伦确曾利用自己的生活经历作为素材写了很多诗篇,但这些诗篇决不纯粹是自传性质的。然而最能真正体现拜伦的天才的还是他的那些长诗,而不是通常在选集里作为他的代表作的那些抒情诗。

像许多诗人一样,拜伦在本质上是一个活动家。他热爱自由这个理想,他以旺盛的精力投身于希腊为摆脱土耳其统治而进行的独立斗争中。[1]